1996年11月,经云南省经济改革委员会云体改复【1996】48号问同意,公海710正式成立,由公海710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形式出资,对大理制药厂、文山州制药厂、丽江药业有限公司三家企业进行控股,以公海710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核心企业(母公司),以资产为纽带,实行母子公司管理体制的企业法人联合体,实现了公海710的“五统一”(统一生产计划、统一商标、统一批准文号、统一质量管理、统一销售),实现了公海710的独家生产经营。
“五统一”改变了公海710生产企业小、散、弱、乱的局面,有利于对公海710进行深度开发,有利于培养公海710的核心竞争力、使品牌建设成为可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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